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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必涉發表「光時」口號控14罪 控方引多個集會街站發言【附發言詳情】 (15:41)

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快必)早前因在街站發表「光時」等口號,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等共14罪,案件今(29日)在區域法院開審。控方在開案陳辭中,列舉快必在下列集會及街站的言詞:

.去年1月17日在大埔海濱公園露天劇場「大埔中學生-無懼白色恐怖」集會,快必台上舉出「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Free HK」的橫額,以及叫「黑警死全家,死完男家,死女家,死完阿爸,死阿媽,死完姑媽,死姨媽」,並煽惑參與者參加已被警方反對、1月19日的「港島區公眾遊行」

.去年1月19日在銅鑼灣崇光百貨外主持街站,帶領圍觀者向警方呼喊辱罵言詞

.去年3月15日牛頭角的街站,快必以問答形式不斷煽惑輪候者向警方作出貶損性的指控,如「721元朗白衫暴徒手持木棍鐵通,與差佬結伴同行好friend咁,呢啲叫_ _合作?」,預期答案為「黑警」。

.去年5月24日在銅鑼灣東角道舉行「健康工作房」,展示「共產黨安全香港唔安全」的牌,手持印有「推翻港共政權」字眼的紙張,曾提到「我哋唔需要,唔需要根據共產黨,所立畀我哋香港嘅法例」,多次帶領市民叫喊「光時」口號。

.快必亦曾於旺角、黃大仙、觀塘、藍田的街站,煽惑憎恨中國政府、香港特別行政區及警方,又主張推翻中國共產黨,如「我哋要打倒共產黨、我哋要反對國安法」等。他明知政府已呼籲市民不要以身試法叫喊「光時」口號,仍鼓勵市民叫喊。

控方亦引用唐英傑案中,嶺南大學歷史系教授劉智鵬對於「光時」口號的詮釋,稱此等字眼的目的必然是將香港特別行政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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