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快必)早前因在街站發表「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等口號,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等共14罪,案件延至今日(29日)區域法院開審。案件由《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廣池審理,控方由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代表,辯方則由資深大律師蔡維邦等代表。
控方甫開庭稱,唐英傑案是事實的裁斷,該案牽涉議題與本案有關,有極高參考價值,是否接受3名專家證人的身分或接受證人的部分證供,次級法官不一定遵從。辯方亦同意該案的事實裁斷對次級法庭不具約束力,但認為法官應重新聽取及審視專家意見。
陳官稱,即使原審法庭的裁決對次級法庭不具約束力,但該裁決具強說服力及主導性,詢問控辯雙方基於唐英傑案的裁決,以公眾資源及節省法庭時間的角度,可否以實際務實的方法處理,稱教授的時間及費用昂貴,陳官又多次強調不是未審先判。
辯方在休庭索取指示後稱,不會傳召港大政治與公共行政學系教授李詠怡及中大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李立峯作專家證人,但會傳召港大語言學教授梁曉姿。控方以書面方式呈交控方專家證人嶺大歷史系教授劉智鵬的報告,辯方會盤問。
官:法庭冇言論自由 下令備攝錄機或拍攝旁聽者行為
另外,陳官再次重申旁聽者須遵守法庭規矩,提醒旁聽者要自律,「尊重法庭、尊重法治」,直接指出「法庭冇言論自由」,更下令準備攝錄機,若有需要會拍攝旁聽者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