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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習教師認管爆炸品還押下月判刑 官:一旦引爆會造成嚴重傷亡 (20:00)

警方去年1月在旺角一劏房搜出涉嫌喉管炸彈等,一名男補習教師今(27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管有爆炸品罪,另各一項管有爆炸品罪及管有危險藥物罪則存檔法庭。法官謝沈智慧表示,涉案地點位於市中心,有不少弱勢社群住在劏房,一旦引爆,會造成嚴重傷亡,又稱被告操作專業,若於示威時使用爆炸品,會令多人嚴重受傷。法官續稱案情嚴重,法庭須向公眾傳遞清楚有關罪行的嚴重性,將案件押後至8月16日判刑,被告還押候判。

辯方求情時稱,被告還押期間已深切反省,他撰寫的求情信稱自己鹵莽愚蠢,為自己的行為致歉。被告甫進入囚室,多名旁聽者高呼「Leo頂住撐住、唔好喊!」

案情指稱,被告黃棨騫(22歲)與兩人於去年1月14日離開利民大廈後被警方截查,被告形迹可疑,警方搜身時搜獲3條鎖匙及一部電話,並使用其中一條鎖匙進入該大廈的劏房搜查,發現懷疑草本形態大麻、懷疑喉管炸彈、大量火柴及火柴頭、示威者常用的物品、頭盔、面罩等。警方亦檢獲木炭、一罐丙酮、一樽酒精及含有辣椒粉的攪拌機,部分為易燃有機溶劑。被告被捕後保持緘默。

警方在同日晚上疏散大廈居民引爆炸彈。從引爆喉管炸彈檢獲的固體樣本,驗出約3.3克混合物,含有氯酸鉀、硫及木炭,在引爆炸彈的繩段亦發現該批化學物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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