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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歲男生拒捕罪成 判入更生中心 (16:14)

網民於2019年11月11日發起「大三罷」多區堵路行動,其中多人在上水的警民衝突中被捕。19歲男生承認3項拒捕罪,今(26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判入更生中心。裁判官判刑時指出,被告所犯控罪嚴重,但考慮到他年紀輕,勞教中心報告亦稱被告身體狀況不適合判處勞教。在席親友判刑後向被告稱「撐住呀細佬」,又做心形手勢打氣。

被告李沛桁被控前年11月11日在上水智昌路3號上水中心商場外噴水池旁,在警員制服時掙扎,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總督察溫景亨、警員唐詠欣及嚴灝。

辯方呈上校內成績表等文件求情稱,被告品學兼優,待人有禮,犯案後有悔意。早前索取勞教及更生中心報告顯示,被告患嚴重濕疹,加上體重過輕,不適合接受勞教。裁判官黃國輝判刑時表示,被告犯下罪行嚴重,一般會判監,但考慮他年紀輕、無案底,參考勞教及更生中心報告後,判他入更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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