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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理刑檢專員楊美琪轉任大律師 稱律政司「每一單案決定都對得住香港市民」 (13:13)

律政司署理刑事檢控專員楊美琪由今年4月開始署任,任期至9月30日。原為律師的她,今日(24日)在高等法院申請由律師轉任為大律師,獲法庭認可。對於律政司在反修例案件中的覆核和上訴惹來爭議,楊美琪重申律政司的立場一致,是視乎證據而提出上訴,沒有其他不必要考慮,強調「我哋做每一單案嘅決定都對得住香港市民」。

楊美琪由其實習的「師傅」、資深大律師Anthony Houghton代表動議,申請剔除其律師資格及轉任為大律師,獲上訴庭法官薛偉成批准。薛偉成表示,他與楊美琪在律政司共事多年,對她非常熟悉;又稱現正身處非常複雜的時代,社會的價值和規範不斷受到挑戰,寄語楊美琪要捍衛法治,致力保障人權,面對不公義時發聲。

楊美琪庭後接受記者提問,被問到會否「坐正」刑事檢控專員一職,她表示「呢個唔敢講」,僅強調她會在崗位上盡力。對於政府早前提出修訂《法律執業者條例》,允許非大律師的律政人員可獲考慮委任為資深大律師,楊美琪對此表示支持,認為律政司有很多訟辯經驗豐富的律師,值得擁有頭銜上的肯定。

楊美琪原為副刑事檢控專員(特別職務),負責主理《港區國安法》案件,她早前曾就47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親自出庭,並在庭上反對全部被告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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