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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人被控非法集結罪脫 官:閉路電視模糊難辨片中人 (19:30)

前年9月7日數百人在港鐵大埔墟站聚集,多名示威者破壞車站閘機後,遭大批防暴警察追捕,其中11人被控非法集結罪,他們今(2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裁判官香淑嫻稱,雖被告可疑,但控方唯一依賴的閉路電視證據質素欠佳、顏色失真,未能證明畫面中的人是被告。

裁判官稱,本案核心問題在於各被告是否參與集結,因沒有人目擊他們在車站的行為及到達時間。她續稱,控方僅以閉路電視片段與被告被捕後的衣著對比,但片段質素欠佳、影像模糊,移動時更會「起格」,且各被告的衣飾非獨一無二,亦無法清晰看見各人步姿作識別,故此無法肯定片中人是各被告。雖然各被告未能解釋為何被捕,當時大埔站亦已封站一段時間,行為可疑,但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實眾被告便是片中人。

案中11人依次為韋梓灝(19歲,學生)、何國禧(25歲,學生)、陳志超(49歲,已退休)、15歲男學生、張栢傲(18歲,學生)、17歲陳姓女學生、林嘉恒(20歲,學生)、徐俊傑(23歲,學生)、17歲梁姓女學生、楊珮宜(19歲,學生)以及陳天朗(18歲,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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