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名民主派及支聯會常委涉去年維園六四未經批准集結案,早前未有答辯意向的12人,包括黎智英、何俊仁、梁國雄、陳皓桓、尹兆堅、朱凱廸、梁耀忠、張文光、郭永健、麥海華、趙恩來及梁國華,今(23日)在區域法院提堂。黎智英及梁耀忠擬不認罪,將與早前擬不認罪的同案被告,包括李卓人、蔡耀昌、梁錦威、鄒幸彤、胡志偉及何桂藍等8人,於今年11月1日受審;其餘10名被告擬認罪,連同早前認罪的何秀蘭和楊森,則將於9月9日正式答辯及求情,聆訊以英語進行。
今日出庭的12名被告中,朱凱廸、何俊仁、黎智英、梁國雄、尹兆堅因「民主派35+初選案」、「818流水式集會案」等案而還押或服刑中。
庭內有不少被告的親友及公眾旁聽,如黎智英妻子李韻琴及其子女、民主黨副主席李永達、前主席劉慧卿、社民連主席黃浩銘、社民連副秘書長及梁國雄妻子陳寶瑩等。甫開庭,旁聽者站立並高呼眾被告的名字,眾被告亦向旁聽席揮手,梁國雄更派飛吻。
案中4名被告,黃之鋒、岑敖暉、袁嘉蔚與梁凱晴早前承認參與未經批准集結,被判囚4至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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