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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涉阻差辦公拒絕出示身分證 辯方質疑警執法針對年輕人 (15:19)

曾藏「光時」卡紙及後被控在警署襲警的時任食物外賣員,被指2020年10月在銅鑼灣除口罩吸煙及拒絕出示身分證,他早前承認無佩戴口罩的罪名,今(21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否認阻差辦公罪受審。涉事警長供稱,當日欲票控除口罩吸煙的被告,惟他從來沒有合作,更取出手機,故警長用手按被告的手。被告在庭上至少兩度情緒激動,並大叫「提醒你唔好畀假口供啊」、「撳住定捉住呀?」

報稱運輸工人的被告趙康勝(21歲),否認於去年10月1日在銅鑼灣怡和街1號外阻礙警長58861執行公務。

警長58861余東昇供稱,當日傍晚約6時半,小隊指揮官、督察陳正希(音譯)在近怡和街1號外,以揚聲器向怡和街方向發出違反「口罩令」警告,余東昇望到被告與一女子站在垃圾桶旁「除低口罩食緊煙」,其後三度要求被告出示身分證及地址以作票控不果,被告更變得情緒激動、大吵大鬧,偵緝女警長55477多次警告被告若不合作,將被控以阻差辦公罪名,被告繼續說粗口,余東昇遂與同袍按被告在地拘捕他。

被告聞警證供大叫「唔好畀假口供」 官稱不冷靜對審訊無用

余東昇稱,被告「從來無合作過」,被告在庭上大叫「提醒你唔好畀假口供啊」、「吹水都跟劇本啦」。裁判官黃雅茵稱「唔冷靜,對你審訊毫無用處」,表示被告若不同意警長證供,可給予大律師指示或出庭作供。

辯方盤問警長時指出,片段中從沒錄到警長3次要求被告出示身分證,質疑警長從沒作此要求;又質疑片段中有老人家沒戴口罩,警方執法是針對年輕人,警長均表示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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