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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男涉搶槍「飛踢」警 首被告自辯認襲警但無意搶槍 (14:29)

有網民於2019年10月13日發起「十八區開花」示威,數名男女涉在旺角「搶犯」並「飛踢」警員案,兩名男子分別被控襲警、企圖搶槍、非法集結及拒捕共4罪,審訊今(21日)在區域法院續審。首被告自辯稱,因不滿警方而襲警,惟無意搶槍,僅意圖抓住警員X的手壓制他,以便襲擊他。

兩名被告依次為紥鐵工人謝信誠(31歲)、學生陳家俊(18歲)。控方透露,另一涉案男子甘維邦自前年年底未有出庭應訊,相信已棄保潛逃。

首被告謝信誠承認2019年10月13日,在旺角彌敦道非法集結及襲擊警員X,但否認企圖搶劫一支霰彈槍;至於次被告則否認一項拒捕罪。

警員X早前供稱,首被告捉住霰彈槍近退彈孔位置,拉扯約3至4秒。首被告自辯稱,當日警員被「飛踢」倒地後,他因「不滿警方、衝動」,伸手壓制警員的左臂,並揮拳打他的頭部3下。及後警員抓住他的衣領,故他雙手捉住警員雙臂,嘗試擺脫他,過程中可能觸碰到槍支。控方盤問時,多次問及首被告是否意圖搶槍,他均否認。審訊明(22日)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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