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倉務員藏100公升汽油囚5年 官:行為令人咋舌 (13:00)

40歲倉務員前年11月騎單車回家時,在元朗被埋伏在附近的警員搜出藏有4枚汽油彈,其工作貨倉亦被搜獲100公升汽油等。他早前承認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管有物品意圖摧毁或損壞財物兩罪,今(21日)在區域法院被判5年監禁。法官郭啟安判刑時引述專家報告稱,100公升汽油可製成約300支汽油彈,形容行為令人咋舌,更指出本案的第二控罪是區域法院中案情最嚴重的案件。

郭官判刑時稱,雖然無證據證明被告吳偉豪(40歲)使用汽油彈,但背包搜獲的物品是一般示威者的用具,不難推斷他或提供他人使用涉案汽油彈。

郭官指出,被告曾在Telegram群組與他人討論如何製汽油彈及增強威力,提及可投擲到輕鐵站等建築物,管有意圖明顯極為惡劣,對公眾安全造成莫大隱憂。被告濫用僱主的信任,將工作地點變為汽油彈的倉庫,罪行精心策劃。

郭官又稱,被告犯案目的明顯表達政見,行為令人髮指,被告掌握製作汽油彈的技巧,汽油彈若發給暴徒使用,風險並非空中樓閣。郭官稱認罪是唯一求情理由,決定判處兩罪的總刑期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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