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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男涉襲警企圖搶槍等罪 警員稱感「對抗力量」扯走霰彈槍 與首被告拉扯3至4秒 (14:20)

有網民於2019年10月13日發起「十八區開花」示威,數名男女涉在旺角「搶犯」並「飛踢」警員案,兩名男子分別被控襲警、企圖搶槍、非法集結及拒捕共4罪,案件今(19日)在區域法院開審。首被告承認非法集結及襲警罪,但否認企圖搶劫,另一名被告則否認拒捕罪名。受襲警員X供稱,感受到「對抗的力量」扯走其霰彈槍,與首被告拉扯約3至4秒。

兩名被告依次為謝信誠(31歲,紥鐵工人)、陳家俊(18歲,學生)。控方透露,另一涉案男子甘維邦自前年年底未有出庭應訊,相信已棄保潛逃。

首被告承認2019年10月13日,在旺角彌敦道非法集結及襲擊警員X,但否認企圖搶劫一支霰彈槍;辯方稱,首被告當時僅「一心一意想襲擊警員」,無意搶槍。至於次被告則否認一項拒捕罪。

控方案情指出,警員X在旺角雅蘭中心外捉住次被告,次被告雙手推開X,一名男子迎面跳起,「飛踢」X的胸口。X倒地後,首被告企圖搶槍,同時揮拳打X的頭部。兩名被告其後被捕。警員送院,發現胸壁觸痛及右腿擦傷。

警員X作供指出,首被告捉住霰彈槍近退彈孔位置,以反方向拉扯約3至4秒,同時揮拳擊打其頭部約5至6下。另X又稱,他其後在報案室認出次被告為拒捕的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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