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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城者案|涉串謀恐怖活動中三生保釋覆核遭拒 (16:16)

警方國家安全處早前拘捕「光城者」9人,3名介乎15至19歲的學生各被控一宗「串謀恐怖活動罪」,案件押後至9月1日,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被告暫毋須答辯,還押候訊。其中15歲中三學生今(15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保釋覆核,《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聽取控辯雙方陳辭後,維持決定,拒絕其保釋申請。辯方放棄8天保釋覆核。

15歲中三學生身穿淺色裇衫,散庭步入囚室時向旁聽席鞠躬。律政司續由署理高級檢控官吳加悅代表,被告則由當值律師代表。

3名被告依次為何裕泓(17歲)、歐文(19歲)、及15歲中三男生,控罪書指出,3人於今年6月6日至7月5日期間,在香港串謀及與其他人串謀,為脅迫中央人民政府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威嚇公眾,以圖實現政治主張,組織、策劃、實施、參與實施或威脅實施意圖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恐怖活動,即爆炸,縱火,破壞交通工具或交通設施,或以其他危險方法嚴重危害公眾健康或者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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