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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保鑣槍殺姨舅案 陪審團一致裁謀殺罪成 官判終身監禁 (15:23)

【15:23更新】女保鑣涉於2018年在鰂魚涌公園向其4名姨舅開槍,導致2死2傷,審訊今(15日)於高等法院踏入第11天,法官潘敏琦今日完成引導陪審團,7名全女士陪審團於早上9時40分開始退庭商議,約5小時後,一致裁定被告兩項謀殺罪、一項有意圖而射擊罪罪名成立;陪審團另以6比1大多數裁定另一項有意圖而射擊罪罪成。法官就兩項謀殺罪,依例判處被告終身監禁。

法官潘敏琦判刑時多次斥被告無恥,形容本案為「冷血殘酷的殺人事件」,兩人不幸身亡,而刑事司法制度重要之處在於保護人命。被告聞判後喃喃自語,「可以幫呀媽報仇,好開心啊」、「我唔要錢,我要呀媽」,更在法官離庭時舉起手指稱「去死啊你」。

原名魏朝霞的被告詹心桀(現年47歲)否認各兩項謀殺及有意圖而射擊罪,控罪指稱她謀殺其四舅父詹鎮基(終年62歲)、二姨詹少芬(終年80歲),及意圖使其二舅父詹前駒(現年74歲)及三姨詹小慧(現年63歲)身體受嚴重傷害而向他們射擊。

辯方求情時指出,被告90年代中從天津來港後嘗試努力生活,一直心懷建築師夢,曾向親戚尋求資助到外國讀書,惟最終未能如願,更礙於學歷低只能打散工;被告在深愛的母親死後大受打撃,其本性仍是一個好人。

法官判刑時稱,被告為答謝姨舅而安排午餐,帶備致命武器,即手槍及50發子彈到場,相處數小時後向4名姨舅逐一近距離開槍,其中兩人頭部中槍致死。二舅父詹前駒(傷者)被子彈射入胸膛及肋骨,年過70的他雖大難不死,但需在庭上憶起當日的可怕經歷,形容被告開槍時表情冷酷、毫無情緒時更不禁落淚。

法官續稱,三姨詹小慧(傷者)雖僅被子彈擦傷膊頭,但事後不敢再看槍擊畫面的戲及行近案發現場,惟被告竟在被捕後一個月無恥地向三姨寫信表面關心其傷勢,更無恥地向三姨稱永遠不會對她補槍;被告曾用槍指向兄長魏敬東,雖最終沒開槍,但還押時亦厚顏無恥地要求兄長為她送衣物零食及課程資料,兄長亦盡力滿足她;法官直斥被告不懂感恩,死者有份資助被告讀電腦課程,被告不僅沒完成,更開槍射殺他們,已可反映其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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