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針對「起底」行為提出修訂《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下稱《私隱條例》),根據政制及內地事務局今日(14日)提交予立法會的文件,修例草案將於周五(16日)刊憲,下周三(21日)在立法會首讀和開始二讀辯論;恢復二讀辯論、委員會審議階段和三讀時間待定。 草案建議就起底引入兩級制的兩項新罪行,第一級經簡易程序起訴,最高刑罰為罰款10萬元及監禁兩年;第二級經公訴程序起訴,最高刑罰為罰款100萬元和監禁5年。相關字詞﹕起底 起底條例 私隱條例 編輯推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