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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襲擊案|官質疑被告鄧英斌持棍到元朗站因預知要動武 辯方稱不知為何警察不到場 (17:20)

前年7.21元朗白衣人襲擊事件,涉暴動及有意圖而傷人罪等罪的7人中,餘下3名被告今(14日)在區域法院求情。代表鄧英斌的大律師謝英權求情稱,被告任河瀝背村村長11年,每月僅獲1000多元津貼,另有逾百名八鄉村民聯署支持他。被告當日在市區用膳後回元朗,在鳯攸街聽到街坊稱「車站有事發生,有人入嚟元朗搞事」並已報警,故到場了解,為保護自己便在地上拾起

今日求情的3名被告為「肥林」林啟明(44歲)、燒烤場東主鄧懷琛(61歲)、八鄉橫台山河瀝背村村長鄧英斌(62歲)。

法官葉佐文質疑,被告是否未到車站前已預知要動武,「如果純粹睇咩事,有事就報警啦?」,辯方索取指示後稱「梗係啦,警察理唔理就唔知」,葉官追問「佢對警察無信心?」,辯方索取指示後稱「佢對警察有信心」,不知為何警方沒到元朗站,但感覺非「芝麻綠豆」的事,否則街坊不會報警。

葉官多番質疑被告持棍到場的原因,「香港文明社會,點解一個人睇下嘢都會被襲,我唔明」,除非到黑社會地盤旁觀「講數」,「但只係一個車站……好安全,男女老幼都可去」,稱傾向不接受辯方解釋。

葉官表示,當白衣人襲擊車上的人時,被告持棍望向車廂,問辯方被告是否抱「我睇嘅啫,你鍾意打就打啦,你嗌你嘅事,你打你嘅事」的心態。辯方稱被告是想看看有沒有村民在車廂內,卻因害怕被襲而沒上前阻止。葉官質疑他「驚點解企咁近?」,辯方解釋被告距離車門約3至4米,當時心態是「又要驚又要睇」,但約一分鐘後已轉到對面月台並扔下棍,認為被告身穿白衣持棍在場未必起「鼓勵作用」。

辯方又澄清,被告在月台時沒跟身旁一男子對話,男子只是「擘大個口」唞氣,葉官反問「唔識嘅人擘大個口向佢唞氣?」,辯方稱男子不久已到車廂阻止白衣人,葉官問「咁佢有無畀人打?」,辯方稱根據片段中該男子沒被打,但男子身形魁梧,被告其實想上前阻止,但因年紀及身體狀況而沒這樣做。

全部被告已求情完畢,案件押後於7月22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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