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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英傑案|李立峯反駁控方專家「光時」僅一種詮釋論 稱「革命」可代表「重要改變」 (14:45)

《港區國安法》首案唐英傑案的審訊今(14日)踏入第13天,辯方專家、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李立峯第二天作供。李立峯批評控方專家劉智鵬假設「光時」口號只有一種詮釋,而這個詮釋是所有人都如此理解,該說法缺少實證研究證據支持。他又批評警方統計「光時」口號在示威現場出現的報告,指出口號與其他分裂國家的口號一同出現,不代表這現象有意義,因同一場示威可有不同訴求。

李立峯先就2019年進行的示威現場問卷和電話問卷作解釋,亦解釋何謂公共論述分析(public discourse analysis),即分析時事評論員、學者或公共知識分子對口號的解讀,強調其團隊採用了5種研究方法驗證及補充研究結果。

李立峯指出,劉智鵬通過歷史和語言分析得出「光時」口號只有一種詮釋,其研究就是為了驗證該假設是否正確。他認為,劉智鵬的結論建基於其理解溝通是非常固定,語言的使用慣例固然重要,但也不能忽視修辭(rhetoric)作為另一種語言的使用習慣,例如「革命」可用作代表「重要改變」。

他又批評警方所作的統計報告,因在示威現場,示威者有共同理念或訴求,但同時每個人都各自有獨立的訴求。他以七一遊行為例,遊行的共同訴求是爭取民主,但遊行亦包括同志團體、勞工團體等,他們有各自的口號和訴求。他又說共同訴求亦有模糊性,例如雨傘運動中,示威者的共同訴求是「我要真普選」,但不同人對何謂真普選的理解可以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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