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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婆婆」襲高院保安罪成囚一個月 (12:33)

以往不時參與示威及到法院旁聽社運案件的「王婆婆」王鳳瑤,被指前年1月在高等法院大堂涉嫌襲擊一名女保安員,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今(14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裁判官王證瑜稱,基於案情嚴重,涉及在法院安檢區攻擊正在前線執行職務的保安,法庭須予以保護,考慮被告沒刑事紀錄及案底,故判監一個月。

64歲被告王鳳瑤報稱無業,被控於2019年1月22日,在高等法院大樓地下大堂襲擊胡婉鴻。王鳳瑤今日沒有律師代表,親自應訊,裁決前先向王官呈上一份書面陳辭,內容主要有關她認為本案缺乏足夠證據及對多個部門的控訴。

王官裁決時指出,被告在聆訊期間一直維持緘默,故被視為不認罪,並認為第一證人、即事主,以及第二證人的證供「合情合理,互相支持」。王官續稱,被告當日行為具暴力意圖,且未有證據顯示被告行為屬自衛,故裁定被告罪名成立。

王鳳瑤求情時稱「不求情,求加刑」,聲稱自己是無辜,「今次無事,下次再屈我」,多次強調冀法官判刑愈重愈好,甚至「終身監禁」,又稱若在囚不接受任何人協助。

王官判刑後,王鳳瑤呼「五大訴求」、「香港人加油」等,又斥「律政司無腦,黑白顛倒」,有旁聽的人回應說「遲啲見!撐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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