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5月已修訂法律要求區議員宣誓,料區議員將於本月內宣誓,觸發近日區議員辭職潮。特首林鄭月娥今(13日)在行政會議前見記者時回應,該項法律不能形同虛設,現任區議員宣誓工作必須進行。
林鄭月娥表示,修訂法律前區議員毋須宣誓,不等於區議員毋須擁護《基本法》以及效忠香港特區。對於坊間有聲音稱大量區議員辭職令區議會運作大受影響,她回應稱這不是落實相關法律要求的考慮因素,政府的考慮是「切實、準確、全面落實法律要求」。
林鄭月娥表示,法律修訂後比以往更清楚訂明宣誓要求,相信區議員會以負面清單來衡量自己上任以來有否「踩過界」行為,繼而決定是否繼續任區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