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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涉強姦女兒罪脫 疑與妻等4親友教唆事主改口供 控串謀妨礙司法公正 (18:33)

少女X約4年前疑遭父親強姦及非禮,少女於案件在高等法院審訊中途,被母親帶往深圳,一度缺席聆訊。少女返港作供時,改稱性侵一事純屬虛構,父親最終脫罪。5名親屬被起訴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等罪,涉指示少女改口供,案件今(12日)於高院開審。

被告為事主X的父親(44歲)、母親(42歲)、祖母(67歲)、叔父(39歲)及祖父(65歲)。X的父親、叔父及祖父母同被控於2018年10月至2019年1月期間串謀妨礙司法公正,即致使X在一宗高院案件的審訊中,更改原擬作出的證供。X的父母另被控於2018年10月作出一連串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即致使X及其母親離港,並意圖使她們不以控方證人身分,在上述審訊中作供。

控方開案陳辭指稱,事發於2017年10月,13歲的X在母親陪同下報警,指控遭父親性侵犯,並在錄影會面透露性侵的經過。警方及後拘捕X的父親,控以7項罪名,父親須還押候訊。

該案原定於2018年10月開審,X和母親都收到證人傳票,惟母親在作供前5日的早上到收押所探望丈夫,同日下午就帶X前往深圳。不久,兩母女一同回港,X作供時推翻原本的說法,稱父親沒有性侵她。法官引導陪審團裁定表證不成立,父親無罪釋放。

後來,X向警員透露當日作供前,接觸過其叔父和祖父母。警方檢取收押所的探訪錄影及錄音,發現X的父親與其他被告曾以手勢、口形和紙條,討論如何指示X改證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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