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首案唐英傑案的審訊今(9日)在高院續審,進入第10天,被告唐英傑否認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等3罪。辯方昨日(8日)要求法庭裁定案件表證不成立,指稱控方單憑一句「光時」口號,加上一千年不變的歷史含意,從而斷定被告的意圖完全不合理。3名指定法官今日裁定案件表證成立,被告須就全部控罪答辯。
被告唐英傑共被控3罪,包括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以及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作為恐怖活動罪交替控罪。
被告選擇不出庭自辯,辯方將會傳召兩名專家證人,港大政治與公共行政學系教授李詠怡及中大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李立峯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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