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女保鑣涉槍殺姨舅案 辯方精神科醫生:被告患重度抑鬱或受冰毒影響 (19:09)

女保鑣涉於2018年在鰂魚涌公園向其4名姨舅開槍,導致2死2傷一案,今(8日)在高等法院續審。控方舉證完畢,辯方傳召精神科醫生作供,稱被告案發時可能患重度抑鬱症或受吸食冰毒影響,但不認為被告有精神分裂。他引述被告稱,案發時腦海有聲音叫她「射!射!立刻同阿媽團聚」,及後對開槍已無印象。

被告詹心桀(現年47歲)否認各兩項謀殺及有意圖而射擊罪。辯方精神科醫生黃以謙作供表示,今年5月21日與被告會面3小時後撰寫報告,被告稱與母親互相疼愛,但父親脾氣欠佳,因此她學武術保護自己和母親。1970年被告母親患精神病,當時8歲的被告感到無助;19歲時,她因學業感焦慮,首次接受精神科治療,感到「同人相處怪怪地」。黃以謙續稱,被告來港初時覺得被歧視,姨舅看不起她和母親,不視她們為家人,並引述被告稱:「曾有姨姨叫我返去(內地)」。

黃以謙稱,被告說曾入院治療7至8個月,惟他未能尋回住院記錄。自母親於2015年離世後,被告至今仍感悲哀,每晚也夢見母親,對送母親入老人院感內疚。被告稱曾萌生自殺念頭、多次𠝹手,但黃以謙說不見她手上有疤痕。

黃以謙說,被告自稱同性戀者,任職保鑣及曾受槍械訓練,自言做保鑣時感覺像「影星張國榮」,「喺人地面前要齊整」,惟在人後感抑鬱。案發前兩個月起,一時感到「好high好亢奮」,一時感到抑鬱,每個月約6次聽到有聲音叫她「射!射!立刻同阿媽團聚」,透露案發前一天曾吸食冰毒,但否認有依賴毒物。

黃以謙表示,案發當日被告聽到家人說「點知你阿媽幾時死」等涼薄說話,她感到被侮辱。被告對是否接受遺產「矛盾到極點」,感到「心口大石要爆炸」,腦海有聲音叫她「射!射!立刻同阿媽團聚」,因工作關係會帶槍在身,及後對開槍的事已無印象。聆訊明(9日)續。

女保鑣涉槍殺姨舅 相關報道:

女保鑣涉槍殺姨舅案 手機片顯示被告曾向手機鏡頭舉槍(7月7日)

女保鑣涉槍殺姨舅 兄長:被告常提不幸將臨身上(7月6日)

相關字詞﹕鰂魚涌公園 槍擊案 謀殺 有意圖而射擊 編輯推介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