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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生涉刑毁水馬交通燈等 准保釋押後9月2日再訊 (17:02)

前年11月11日有網民發起「黎明行動」,一名男生涉嫌損壞水馬及交通燈等,被控刑事毁壞,今(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陳慧敏批准被告以5000元保釋,案件押後至今年9月2日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文件。

被告林政(19歲)報稱學生,被控於前年11月11日上午6時許,在葵涌順德聯誼總會李兆基中學外,連同其他不知名者損壞屬於鴻業(香港)工程公司的財產,包括14個水馬、15個水馬隔板、130支交通燈、25個膠圍欄、28個交通錐、8個路牌連支架、1支臨時交通燈、36支鐵通,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違反香港法例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60條。

據了解,當日曾有人在附近示威,警方接獲報案稱有人刑事毁壞後到場,並拘捕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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