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百人前年9月7日在港鐵大埔墟站聚集,多名示威者破壞車站閘機後大批防暴警察衝入車站追捕,其中11人去年被控非法集結罪,全部否認控罪。控辯雙方過去幾日爭議案發前閉路電視片段可否呈堂,案件今午(7日)續審,正式傳召控方證人作供。警署警長謝寶光表示當日到場冀「防止暴徒破壞港鐵設施」,但因聚集者眾且不斷逼近警方,最終只好退守並離開。
8男3女被告依次為韋梓灝(19歲)、何國禧(25歲)、陳志超(49歲)、15歲男學生、張柏傲(18歲)、陳芷悠(17歲)、林嘉桓(20歲)、徐俊傑(23歲)、梁靜一(17歲)、楊珮宜(19歲)及陳天朗(18歲)。除了第三被告陳志超報稱已退休,其餘10人都是學生,而陳志超是女被告陳芷悠的父親。11人各被控一項非法集結罪,指稱被告於2019年9月7日在大埔墟站與其他不知名的人參與非法集結。
控方證人新界北衝鋒隊警長謝寶光供稱,網上有人號召「讓民意包圍大埔」,當晚8時半集合,9時組成人鏈,並於10時半流水式散去,起點為連儂牆隧道,終點則視乎人數決定。他作為小隊指揮官,奉命帶領第一及第二縱隊到大埔墟及太和站「高調巡邏」、「防止暴徒破壞港鐵設施」。
謝寶光續稱,當日下午5時15分至6時25分首次到場視察,「沒甚特別」,8時半再率隊到場時發現10多人分散在連儂牆隧道出入口聚集,後來遞增至幾百人,現場部分人戴口罩或用圍巾蒙面,對警員大聲呼叫「死黑警」、「狗」,又「唱辱警歌挑釁我們」。他向上司、署理警司張建斌要求增援。
謝寶光表示,張建斌帶隊到場後曾用揚聲器勸群眾和平散去,別做違法行為,但反而「有幾個代言人上前協商,並要求我們(警方)離開」。由於現場情緒高漲,避免事件惡化,警方曾三度退守,但聚集者仍繼續逼近,又用雷射筆射向警方,持續對峙下加上人手不足,警方最終在當晚11時35分帶隊離開。
裁判官香淑嫻押後案件至明早(8日)10時續審,屆時由第三被告的律師開始盤問控方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