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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馮律師行遭律師會接管 高院令律師會向客戶發還凍結資金 (18:25)

黃馮律師行因涉違《律師帳目規則》及有前文員涉不誠實挪用客戶款項,去年12月底被香港律師會介入接管,業務即時結束,所有戶口及客戶資金被凍結。律師會今(7日)向高等法院提出申請,法官高浩文即日頒下判辭,頒令律師會須於8月4日前向合資格者分發支票,涉款逾3.1億港元,尚未申請的申索人可在12個月內向律師會申請。

申請人為香港律師會;答辯人為伍永雄及阮國強,兩人為黃馮律師行的合伙人。

判辭指出,律師會及介入中介行接管黃馮律師行後,曾於今年2月及3月在中英文報紙刊登通知,邀請受影響客戶提出申索,介入期間發現黃馮律師行的銀行戶口有近3.8億元客戶資金。截至今年6月30日,律師會及介入中介行共收到637份申索,申索總額逾3.67億元,其中已獲接納的申索涉款逾3.1億元,部分不獲接納;如尚待審批的申索最終獲接納,經發還後黃馮律師行的戶口則餘約3000萬元。

判辭又指出,兩名答辯人伍永雄及阮國強要求取回早前注入律師行的約2300萬元,其中800萬是由二人向財務公司借得,故財務公司已透過入稟追討,不過法官同意律師會表示,有關追討與客戶申索情況不同,現階段律師會不應接納此申索,又認為財務公司入稟追討較為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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