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大律師公會:業內對政府提修訂准律政人員「升仙」存強烈反對聲音 (15:30)

政府提出修訂《法律執業者條例》,允許非大律師的律政人員可獲考慮委任為資深大律師。大律師公會謹慎考慮過該建議並向會員諮詢後,指出業內對政府提出的修訂建議存在很強烈反對聲音,未能支持該建議。

律政司發言人表示,會繼續與大律師公會就該會所關注的問題保持溝通,並作進一步解說;並指出香港律師會及部分法律團體已清晰表明支持有關建議。

大律師公會指出,政府提出修訂建議涉及一批並非大律師、非公會會員亦不受制於大律師公會執業守則的律政人員,設立一個有條件限制(即必須逗留在政府工作服務)的「資深大律師」組別,該會認為這並不符合公眾利益;該些律政人員是完全受聘於政府的訟辯人,履行其政府職務時主要是向有關政府部門內的上級負責。

大律師公會認為,現行安排下,如律政人員以獲委任資深大律師為目標,從事大律師實習期間,該律政人員可獲保留律政司薪酬,故此現行安排及制度並沒有對該等律政人員構成經濟障礙。公會並稱,3個月實習期仍然合適,有助體驗私人執業大律師與在政府工作服務不同之處等。

大律師公會表示,製造一個只適用於在政府內任職人員的職級,並不會為他們帶來傳統上資深大律師獲委任時的專業肯定;若律政司認為有需要向有關律政人員作更佳表揚,可以考慮創立新的職級,例如資深政府訟辯員、資深法律訟辯員等。

相關新聞:

修例准律政人員「升仙」 鄭若驊盼本立法年通過

相關字詞﹕法律執業者條例 香港大律師公會 資深大律師 編輯推介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