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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英傑案|提「光時」歷史含意 辯方:被告中史中文不及格 劉智鵬:字詞有約定俗成用法 (14:53)

《港區國安法》首案唐英傑案今(6日)進入第7天審訊,控方專家、嶺大歷史系教授劉智鵬接受辯方盤問,辯方提及劉智鵬前年7月27日曾出席「光復元朗」遊行,劉智鵬解釋他當日陪同嶺大校長和副校長到朗屏站,「關心嗰到活動嘅學生」。辯方追問他「光復元朗」是否意指從元朗分離出去,劉智鵬回答他不是主辦方,不知該「光復」的確實意思,「我必須重申一次,我係冇去到集會」。19:33報道:警統計825條網片現「光時」口號 國安法實施後口號伴隨分裂顛覆元素出現次數回落

辯方盤問指出,劉智鵬在報告中提及「光時」口號始創者梁天琦在港接受教育至大學,故他必然知道口號的歷史含意,但被告的中史成績不及格,中文亦是不及格或僅僅及格,可見他並非如梁天琦一樣,對字詞的歷史意思有所認知。劉智鵬強調,字詞有約定俗成的用法,使用者不需如歷史學家般知道字詞的發展歷程,都會知道字詞約定俗成的意思和用法。

辯方問劉智鵬,他是否假設每一個聽梁天琦說話的人,都明白梁天琦有意圖推翻政府。劉智鵬稱,他只是假設參與梁天琦活動的群眾都明白漢語的意思和用法。

辯方指出,梁天琦於2016年參選是為進入立法會,成為政府一部分,並非為推翻政府;劉智鵬不同意,稱梁天琦覆述黃台仰的一番說話,包括要勇武抗爭、打倒港共政權、建立屬於自己的國家等,認為梁天琦是以此呼籲群眾投票。

辯方之後引述劉智鵬的報告內容,稱他認為梁天琦對涉案字眼看法,有可能不是本案被告的看法,劉智鵬同意。辯方再問,那麼是否每一個叫喊口號的人,對口號的理解都是一樣,劉智鵬強調,如果沒有其他證據和條件考慮,基於字詞約定俗成的用法和意思,他認為每一人都有同一樣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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