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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文署經理涉非禮家傭控13罪 准保釋至8月26日再訊 (16:26)

一名康文署康樂事務經理涉侵犯家傭13次,包括親吻家傭,被控13項猥褻侵犯罪,今(3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8月26日轉往屯門法院再訊。被告獲准以1萬港元保釋,不得離港,要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不可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若更改地址,需於24小時內通知元朗警署。

被告巴廷明(56歲)報稱是高級康樂事務經理(園藝),被控於2021年3月11日至6月25日,共13次在元朗白沙村村屋猥褻侵犯女子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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