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歲男警長涉嫌前年接受親戚提供的50萬元,作為向警方報告三合會社團追收債項資料的報酬,早前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各一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及訂明人員接受利益的交替罪名;案件今日(2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7月30日再訊,以待轉介區域法院文件。 被告李鴻發,案發時為東區警區一個刑事調查隊的警長,現暫准以1萬元保釋外出,其間不得離開香港、不可直接或間接接觸證人等。相關報道:警長涉收50萬賄款助三合會追債被廉署起訴 准保釋周五提訊相關字詞﹕警察 受賄 三合會 編輯推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