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清潔工夫婦認騙薪約33萬 囚10個月緩刑30個月及罰款9萬元 (15:26)

任職清潔工六旬女子在兩名管工指使下,介紹七旬丈夫入職其清潔公司,在秀茂坪一公共屋邨當清潔員,一同偽造其丈夫的值勤紀錄,騙取清潔公司約33萬元薪金,夫婦各被控一項串謀欺詐罪,兩人早前已承認控罪,今(6月30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監禁10個月,緩刑30個月,各被判罰款9萬元。

被告為的士司機阮永祥(72歲)及其妻何惠意(62歲),是羅氏清潔服務有限公司前清潔工人。控罪指稱,兩人於2012年11月1日至2016年10月7日期間,與兩名涉案清潔管工一同串謀欺詐羅氏清潔,不誠實地偽稱阮永祥於2012年11月至2016年9月間在秀茂坪邨上班任職清潔工人,致使羅氏清潔向阮永祥支付合共約33萬元,惟阮永祥從未為羅氏清潔執行清潔工作。

辯方求情時指出,兩被告與管工拆帳後,4年內實際獲取利益為9.4萬元,且他們曾協助控方轉為污點證人,指證兩名管工,惟兩人早前被判無罪;加上兩被告年紀大,重犯機會微,希望法庭能夠輕判。

裁判官杜浩成判刑時稱,以15個月監禁為判刑起點,考慮被告認罪,扣減三分之一刑期,判囚10個月,緩刑30個月,基於案件的嚴重性,兩被告各被判罰款9萬元,扣除保釋金後,餘額在14天內交到法庭。杜官重申,這是法庭的罰款,不排除清潔公司會民事索償。

相關字詞﹕觀塘裁判法院 秀茂坪 串謀欺詐罪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