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浸大生管螺絲批判囚9周 官:被告有預謀犯案非一時衝動 (21:30)

2019年11月13日網民發起「大三罷」,有示威者在九龍塘聯合道堵路,案發時19歲的浸會大學視覺藝術系女學生涉管有一支螺絲批,被裁定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成,案件今(25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梁嘉琪指稱,雖然被告背景良好,亦屬初犯,但正因如此理應明白其行為會對公眾秩序造成影響,認為她有預謀犯案,非一時衝動,判處她監禁9星期。

辯方呈上被告楊明芳(現年21歲)、其師長及家人撰寫的求情信,力證被告自小品學兼優、孝順家人,對未來有抱負,其中浸大教授讚揚被告為學系的典範,對她有很高期望,因此對她犯案感到詫異。被告親撰求情信表示深感後悔,對家人感到抱歉。辯方希望法庭考慮被告背景良好、獲家庭及朋友支持而輕判。

裁判官梁嘉琪判刑時指出,當日示威者用磚頭、鐵欄等堵塞九龍城的大馬路,其行為導致公共財物被損毁及秩序混亂。案發時正值大學罷課,包括被告就讀的浸大等多間高等院校因而停課,社會氣氛惡劣,被告仍然選擇犯案,經審訊後被定罪亦無悔意,社會服務令及緩刑均未能反映本案嚴重性,須判處阻嚇性刑罰,故認為監禁是唯一適合的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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