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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徵費|政府同意設18個月準備期 考慮初期免費派垃圾袋 (19:53)

環保署今(25日)在立法會《2018年廢物處置(都市固體廢物收費)(修訂)條例草案》法案委員會表示,政府同意在立法會通過垃圾徵費相關條例後設18個月準備期,日後再決定生效日期。政府正考慮方案,在條例生效初期免費派垃圾袋,協助市民適應使用指定垃圾袋,但暫時未決定派發多久。法案委員會主席易志明說,政府目標在本立法年度通過條例草案。

環保署助理署長(減廢政策)鄭懿嘉表示,政府條例實施初期為餐飲業安排免費收集分類廚餘服務,再運送至廚餘回收設施處理,業界毋須支付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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