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獸醫診所男護士襲警罪成 官稱被告遭人撲向前趴屬謊話 (19:33)

2019年11月18日,理大被警方圍堵期間,獸醫診所男護士被指在尖沙嘴公主道襲警,他否認襲警罪受審,案件今(25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鄭念慈接納警員證供,裁定被告襲警罪成,決定先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惟強調不一定會接納報告建議,因法庭有責任保護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明言一般會判處監禁,下令被告須還押至7月10日判刑。

辯方指出被告李君珩(現年32歲)任職獸醫診所護士12年,呈上10封由相識多年的獸醫、澳門教育及青年發展局職員等的求情信,力證被告對動物愛護有加,常在公餘時間做義工,對社會有一定貢獻,望法庭考慮當時非示威現場,先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再判刑。

裁判官鄭念慈裁決時稱,被告自辯案發前一晚到愛民邨朋友家治療一隻貓,凌晨沿公主道步行至旺角,見前方有強光及5至6人的身影,及後有人撲向他,他趴低後被人用膝壓其腰間、被噴胡椒噴劑及用硬物襲擊後腦,一度失去知覺。鄭官稱,如被人撲上理應後退或背落地,不可能是向前趴,正在公主道塞車的司機亦應會被突如其來的強光吸引,反問「在此情況下警員怎會公然襲擊被告?」被告的傷勢報告並無顯示他曾被重擊致昏迷,反而與警長及被告糾纏倒地的情節脗合,認為被告所說全屬謊話。

鄭官又稱,警長黃詠麟的口供合情合理,為誠實可靠的證人,接納其證供。警長供稱被告被截查時拒絕出示身分證,曾用手推向其胸口,令他後退兩步,兩人糾纏倒地,事後警長胸口有紅印及少許疼痛。鄭官裁定被告襲警罪成。

相關字詞﹕理大 香港理工大學 理大衝突 編輯推介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