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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英傑案|警作供:電單車撞3警後倒地 司機被制服 (14:22)

《港區國安法》首案唐英傑案今日(25日)在高等法院續審,審訊進入第三天,24歲被告唐英傑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共3罪。控方今傳召身處第四道防線、目擊被告撞向3名警員的時任高級督察何子堯作供。他供稱,當時被告駕駛電單車駛向防線,超越一輛私家車後撞上3名警員,被告被制服後,天橋上有人向警方投擲硬物,警員發射胡椒球彈驅散。6月30日報道:警否認蓄意擲盾擊中被告 另一警稱受傷至今未康復難開水樽

現已升任總督察的何子堯憶述,當日約下午3時半,他身處灣仔謝斐道及柯布連道交界的防線,在警察通訊機聽到大隊長警司譚蘊兒說,一名背後綁着黑旗的男子正在駕駛一輛電單車,與此同時他聽到群眾叫囂聲和引擎聲從駱克道方向傳來,並看到有電單車正在行駛。

何子堯續稱,他再次看到電單車時,電單車已轉入謝斐道,當時謝斐道兩邊都泊滿車,一輛啡色私家車正向防線駛來,電單車從後超越私家車,同事大聲喝令電單車停下,但電單車反而加速,撞向其同事,有3名同事被撞倒地受傷。

何子堯表示,事發後司機和電單車一同倒地,司機曾一度向前爬行,最終被同事合力制服。其後行人天橋上不斷有人向其同事投擲包括水樽等硬物,共5至6次,他立即以揚聲器警告橋上的人立即離開,其同事則向橋上發射了幾發胡椒球彈。

何子堯作供未完,聆訊午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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