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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歲少年涉遺欄杆堵路 警被盤問拘捕細節屢稱「冇印象」遭官斥 (17:20)

一名17歲少年去年2月涉在大埔元洲仔馬路以欄杆堵路,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今(22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否認控罪。控辯雙方就被告的口頭招認及補錄供辭有爭議。當辯方律師問及負責拘捕被告的警員細節時,他多番表示沒有印象,裁判官黃國輝質疑:「咩係冇印象?有、冇定唔記得?」

被告葉秉智(17歲)被指在去年2月24日在大埔元洲街留下一條欄杆,阻礙車輛行駛,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

拘捕被告的警員徐綺超作供稱,當時接報有人在元洲仔公園附近堵路,遂與沙展11131、警員28307、27730及女警25480在附近兜截。徐綺超看到身穿灰衣的被告駕着單車、表現慌張及想調頭,於是截停他。徐綺超為被告搜身時發現士巴拿及六角匙,並與行人路欄杆螺絲帽尺寸一致。被告稱有份幫手搬鐵欄堵路,但沒有拆鐵欄,涉事工具是用來修單車。徐綺超又表示,拘捕時有提及罪名及警誡被告,返回警署時向他發出「羈留人士通知書」並逐點解釋,並就拘捕過程及細節補錄口供。

辯方在盤問時提到,被告當時沒有調頭,並沒有提到幫手搬鐵欄堵路。截查後,被告多次要求致電父親但不果,一名白衣鄺姓警長曾問被告「你睥乜嘢?」;被告與當時一同被截查的年輕人帶返警署,鄺曾指出「好小事,搵警司警誡就得」,徐綺超曾向被告說「簽名就可以見爸爸」。辯方盤問時問及有關細節,徐綺超稱「我腦海冇呢個畫面出現過」,黃官遂斥「咩係冇印象?有、冇定唔記得?」、「冇咪冇出現過,究竟你講乜證人?」沙展11131及女警25480應辯方要求出庭作供,同樣不同意辯方所指出的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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