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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工涉藏鐵筆剪鉗 控方擬呈被捕後5小時堵路片遭拒 官:對被告公唔公道呢? (14:45)

去年民陣7.1遊行首度被禁,仍有大批市民上街。22歲運輸工人涉當日遊行前,在銅鑼灣被搜出藏有鐵筆及剪鉗而被捕。他否認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毁或損壞財產罪,今(22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受審。控方一度擬呈上被告被捕5小時後附近的堵路片段,遭裁判官質疑「用5個鐘頭後嘅事,推論佢(被告)5個鐘頭前損壞財物嘅意圖,咁對被告公唔公道呢?」裁判官最終拒絕影片呈堂。

案件押後7月16日裁決。被告曾嘉朗(22歲),報稱運輸工人,被控於2020年7月1日在銅鑼灣白沙道4號外,管有一支鐵筆及一把剪鉗,意圖摧毁或損壞財產。辯方甫開庭指出,控方欲呈堂的新聞片段,當中堵路在被告被捕5小時後出現,與本案沒有關連。控方承認片段拍不到被告或有人損毁財物,只拍到路面上有磚塊,惟強調事前網上有人號召遊行,被告在行動前被捕,故在時間地點上有關連,最後遭裁判官王證瑜裁定片段不可呈堂。

拘捕被告的警員鄭子俊供稱,當日他與同袍在銅鑼灣一帶巡邏時,看見包括被告的3名男子突然調頭急步走,上前截查,從被告背囊中搜出涉案物品,被告被查問下稱「我屋企做裝修,阿哥好耐之前畀我」,並沒解釋攜帶物件外出的原因,故將被告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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