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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地棄置車輛14年零檢控 申訴署審研運輸署地政總署措施成效 (14:13)

申訴專員公署今日(22日)宣布將主動調查,審研運輸署及地政總署就政府土地上棄置車輛問題的應對措施成效,指出相關部門自2007年至今未有成功檢控在政府土地棄置車輛的案例,令人懷疑現時政府當局的策略和措施是否足夠和有效,邀請公眾在7月22日前以書面表達意見。

申訴專員公署指出,近年不時有傳媒報道,長期有廢棄車輛停放在各區的公眾車位或路旁,但相關政府部門多年來除了沒有迅速移走車輛外,亦未見積極執法及採取有效措施遏止有關行為,導致問題持續。

據公署了解,在政府土地上不涉及危險或造成交通阻塞的棄置車輛,會由地政總署(或授權運輸署)根據《土地(雜項條文)條例》在涉事車輛上張貼通告,要求佔用人在限期前將車輛移走,否則政府當局會將車輛移走及充公,並考慮檢控相關佔用人。即使地政總署能取得最後登記車主的資料,亦往往難以追查佔用人的身分及掌握足夠證據作出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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