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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大生控暴動案開審 控方:憑被捕位置裝束證5被告為前線示威者 (16:45)

2019年11月11日中文大學有學生響應「三罷」行動,從中大二號橋向橋下的吐露港公路投雜物,並與警方爆發衝突。5名當時的中大學生,被控暴動及違反《禁蒙面法》等4項罪名,各人不認罪,案件今日(21日)在區域法院(移師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是第二宗涉中大衝突的暴動審訊。控方指出,憑各人的被捕位置、裝束及裝備,足證各人是前線示威者。

5名被告案發時全為中大學生,依次為劉晉旭(21歲)、符凱晴(21歲)、高梓斌(21歲)、陳歷釋(18歲)及許貽顓(20歲)。5人同面對暴動罪及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另符凱晴和許貽顓各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

控方案情指稱,當日下午約1時許至2時半,大批示威者在二號橋的中大出口設立界線,向警方防線投擲雜物及逾20枚汽油彈。當時示威者分別在前線、停候區及山坡上停駐,前線者投擲雜物及汽油彈;前線旁停候區的人舉傘組成「防護牆」,製造供應品及磚塊到前線;山坡上的人則在後方俯瞰前線,叫囂及擲物作鼓勵。

控方指出,示威者發起共4次衝擊,警方每次均發射多枚催淚彈,最終警方在催淚彈的掩護下向前推進驅散,拘捕5名正在逃跑的被告,各人當時均身穿黑衣、面罩及手袖等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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