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患自閉症學生襲警等罪成還押候判 官稱被告叫「隻揪」將口角升溫 (16:45)

案發時17歲、患自閉症的男學生被指前年10月在旺角擾亂秩序及襲警,他否認兩項襲警及一項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罪而受審,案件今(16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鄭念慈指出,被告在發生警民對峙的現場向警員高叫「隻揪」,明顯是將口角升溫至動武層次,另不相信被告襲警的行為是意外,裁定全部罪名成立,被告還押至6月30日判刑,其間索取勞教中心、更生中心、教導所報告。

辯方早前爭議被告陳秉臻(現年19歲)在非自願下錄取口供,稱被告被制服前曾被噴中胡椒噴霧,一度未能睜眼,乘坐警車回警署途中多次被警員掌摑,警員又威迫被告簽署招認口供才可到醫院就醫。鄭官質疑被告如感不適為何到警署後才提出要到醫院,於理不合,加上其傷勢報告及照片均沒反映他曾被大力掌摑,他亦沒向值日官投訴被警員毆打及掌摑、在警署致電家人時亦沒提及此事,又認為若被告所言屬實,警員大可先為被告錄口供,再批准他致電家人,「豈非更乾手淨腳?」,裁定被告肯定在自願下錄取口供。

鄭官指出,當日市民主要是聚集嘲笑警員的學歷及收入,綜合所有片段後,能隱約聽到被告大叫「死黑警」、「過嚟隻揪」等,而被告大叫「隻揪」後,令本來的口角升至動武的層次,繼而挑撥眾人情緒、破壞社會安寧,遂裁定罪成。

鄭官續稱,兩名警員的醫療報告顯示被告必定有襲警,絕不可能是意外,因被告以右手打向警員18423的頭盔,更用力拉扯警員6185伸出的警棍,導致二人分別左面及右肩疼痛,裁定兩項襲警罪成。

相關字詞﹕襲警 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 編輯推介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