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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倉男工認藏100公升汽油還押候判 官令控方交代可製汽油彈數目 (16:17)

40歲貨倉男工於前年11月騎單車回家時,被附近埋伏的警方搜出背包藏有4樽汽油彈,隨後在他住所旁的貨倉中,搜獲100公升汽油等。他今(16日)在區域法院承認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管有物品意圖摧毁或損壞財物共兩罪。由於控方未有交代涉案100公升汽油可製成多少枚汽油彈,法官要求控方呈交相關專家報告,案件押後至7月21日再訊,被告繼續還押。

辯方:被告還押期間進修監獄學

辯方求情時透露,被告吳偉豪(40歲)自小缺乏家庭照顧,18歲時因性取向問題與家人斷絕來往;被告曾從事社福工作,包括輔導遭判處感化令的青少年;此外他還押期間積極進修監獄學,其獄中書信最近更獲一個英國倫敦囚犯藝術展覽會展示,引起公眾關注監獄情況。辯方讀出立法會前議員邵家臻為被告撰寫的求情信,讚揚被告積極推動囚權,還押期間每當知悉有囚友遇問題時,便會寫信到邵家臻的辦事處請求協助。

控罪指出,被告於2019年11月2日,在元朗橫洲福喜停車場外管有攻擊性武器,即4個玻璃樽,其中1個含汽油,另外3個含三甲苯有機混合物,4條布碎及一罐卡式石油氣罐;以及同日於元朗一公司貨倉內,管有5個含有共100公升汽油的膠桶、2個含汽油的玻璃樽、2個卡式石油氣罐及2個漏斗等物品。

控方案情指出,警方拘捕被告後,於其手機發現他在倉庫測試汽油彈的片段,以及於Telegram群組與他人討論如何製作汽油彈及增強威力,包括曾發信息稱「啱啱搞掂10支」。

相關字詞﹕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管有物品意圖摧毁或損壞財物 編輯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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