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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英傑擬另私聘兩大狀遭法援署反對 法官質疑不妥 終撤回申請 (17:00)

《港區國安法》首案被告唐英傑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罪,案件定於下周三(23日)開審,案件今日(16日)在高等法院進行審前覆核。唐英傑原獲法援署委派各一名資深大律師及大律師作代表,辯方今表示,多一名資深大律師及一名大律師以免費義務形式(pro bono),申請將兩人加入辯護團隊,遭法援署反對,法官亦質疑辯方的做法不妥。案件下午再續,待辯方及法援署索取指示。

【16:55】辯方下午表示撤回加入兩名大律師的申請,但保留另一位早前已參與本案的義務大律師陳碧琪,獲法庭接納。

控方透露,預計傳召15名控方證人,呈堂的片段包括被告從東隧到灣仔駕駛電單車的過程。控方又稱,將以被告的出入境紀錄為證據之一,以顯示被告熟悉自2019年6月開始發生的社會事件,以及「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口號的含義。

控辯雙方早前透露均會傳召專家,解釋「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意思。控方表示將挑戰中大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李立峯的專家資格,認為其專業知識與本案無關。辯方亦表示,質疑控方專家證人劉智鵬的專業程度,不及辯方專家證人。

【13:15】案件由指定法官杜麗冰、彭寶琴及陳嘉信共同審理。被告唐英傑早前獲批法援,法援署委派了資深大律師郭兆銘及大律師劉偉聰代表他,辯方現申請加入資深大律師祁志及大律師馬亞山,兩人屬私人聘任,將於審訊中分擔向控方專家證人、嶺南大學歷史系教授劉智鵬的盤問工作。

法援署代表反對辯方的做法,署方只會支付其委派的兩名大律師費用。3名法官明言不滿辯方安排,稱辯方團隊實際上是兩組人,一組是由法援用公帑支付的法律代表;另一組則是私人聘任的法律代表,兩組人的基礎不同,會出現難以釐清責任或計算訟費等問題。法官問法援署一方,若辯方堅持加入大律師,法援署會否考慮撤回法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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