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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未納職業病 職工盟促勞工處設諮詢機制 (20:13)

立法會議員陳沛然今(13日)在職業健康研討會表示,勞工及福利局至今仍稱毋須將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納入《僱員補償條例》職業病,令僱員索償難度大增。職工盟總幹事蒙兆達批評勞工處的檢視機制、準則欠缺透明度,促請處方交代準則與做法,以及設立諮詢機制。

香港工人健康中心董事周永信表示,按照國際勞工組織職業病列表,新冠肺炎屬生物因素所致的疾病,應納入職業病。香港職業及環境醫學學會主席郭啟謙指出,勞工處沒有跟從國際勞工組織的標準,稱不少外國研究顯示醫護行業染疫的機率較高,勞工處卻要求有本地數據,惟大學現時缺乏資源進行大規模疫情調查,斥勞工處沒考慮香港的資源及環境。

勞福局副局長何啟明表示,將新冠肺炎納入職業病附表或會出現「灰色地帶」,難以判斷患者是否因職業致病,變相對僱主不公,因一旦納入附表,僱主便須作出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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