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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衝突5人裁暴動罪表證成立 一被告稱被警棍打腰 (20:42)

前年11月理大被警方圍堵,大批人到油尖旺一帶聲援校內示威者,其中5人否認暴動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王詩麗今(11日)裁定5人表證成立。任職廚師的首被告自辯稱,當日因見有人聚集而上前湊熱鬧,身上的頭盔等是陌生人交給他,他跟隨人群奔跑時被擊中後頸倒地,被噴胡椒噴霧後更被警棍打中腰部。

5名被告分別為廚師郭俊明(23歲)、無業的羅煒棟(31歲)、教師姚俊暉(34歲)、無報稱職業的丁培基(26歲)及侍應蔡潤庭(24歲),同被控一項暴動罪。郭俊明及姚俊暉各被控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

首被告郭俊明自辯指出,當晚7時許在尖沙嘴餐廳與友人用膳,惟得悉港鐵站將關閉、巴士改道,故步行至旺角乘小巴回屯門住所。行至上海街及北海街交界見有多人聚集,獨自一人上前「睇熱鬧」,抵達北海街與彌敦道交界時,一陌生人問他「你使唔使戴住佢哋呀?」,並指着旁邊的防毒面具、頭盔及眼罩,他稱因保護自己而戴上頭盔及防毒面具,而非因參與暴動和非法集結。

郭俊明續稱,約1至2分鐘後便聽到槍聲,彌敦道的人向北海街跑,他及後尾隨,跑至近吳松街時感到後頸有一股衝撃力,他隨即向前跌,及後被噴胡椒噴霧、被警棍打中左腰及被踢手。

郭俊明稱,案發前於日本購入黑眼罩及手套,當日戴上手套向友人展示。至於他被搜出背包有37條膠索帶,他稱因在咖啡店工作時會用索帶綁起電線,而習慣沿用同一背包故沒收拾物品。聆訊下周二(15日)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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