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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摑收養6歲姨甥女 診所護士認罪7月2日判刑 (19:15)

6歲女童做功課期間,收養她的姨母涉嫌在教功課時,掌摑、踢頭及扯頭髮等,終由社工揭發事件。案件今(11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姨母承認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故意襲擊罪。主任裁判官嚴舜儀表示案情嚴重,稱「咁樣程度嘅武力完全不能接受」,將案件押後至7月2日判刑,以待索取感化報告,被告獲准保釋。

被告董麗芬(41歲),為診所護士,被控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故意襲擊。控罪指稱她在2020年11月4日故意襲擊女童X。案情指出,被告晚上在家中教授X功課時,曾打X手掌及掌摑X,X流淚後,被告叫X拿毛巾抹地,一度推X的頭落地,繼而扯X的頭髮及踢X的頭部一下。X定期見社工時透露事件,社工報警處理。醫生檢查後發現X頭部有1厘米擦傷,左前臂有1.5厘米的疤痕。

辯方律師求情時稱,被告的妹妹於2007年誕下女兒,因吸毒無法照顧,被告不想姨甥女沒有家人,決定收養。2014年,被告的妹妹再次誕下女兒(即案中的X),被告亦決定收養,對兩名姨甥女視如己出。

辯方續說,被告不但要上班,更要照顧患紅斑狼瘡症的丈夫及女兒,疲於奔命,被告用錯誤的方法教導,已深切反省,更對自己的所作所為感後悔及自責,現時有上有關親子關係的課程,定期見心理學家,亦呈上被告兄弟姊妹、教會朋友的求情信。

嚴官表示案件嚴重,相信事件並非一朝一夕造成,兩名小朋友在家中有不同待遇,對她們的成長有很大影響,被告收養當刻便要知道母親是終身責任,被告能力不逮應尋求幫助,更稱被告的兄弟姊妹、教會朋友都不清楚被告家中情況,指稱被告「人前人後兩個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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