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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婆婆否認襲擊高院保安 堅持「公民抗命」不向證人提問 (18:15)

以往不時參與示威及到法院旁聽社運案件、人稱「王婆婆」的王鳳瑤,被指涉於前年1月在高等法院大堂襲擊一名女保安,她否認一項普通襲擊罪,案件三度押後,今(11日)於東區裁判法院開審。遇襲女保安供稱,當日被告在高等法院大堂安檢處,來回進出金屬探測安檢門並兩度引起鳴響,故上前截停她,被告及後衝向她並用右膊撞其心口,她隨即雙手扶着安檢門兩側,事後心口及上肩感到疼痛。

被告王鳳瑤(64歲)被控於2019年1月22日,在高等法院大樓地下大堂襲擊保安員胡婉鴻。她沒律師代表,親自應訊。

胡婉鴻供稱,當日早上9時許,被告坐在高等法院門口、手持黃傘吵鬧,因其行為滋擾法庭使用者,她與數名保安到場勸被告離開但不果,被告便轉移到大堂坐下吵鬧,又來回進出金屬探測安檢門的「龍門架」並兩度引起鳴響,她遂伸出右手攔截,着被告接受安檢。

胡婉鴻稱,二人對望數秒後,被告突然衝前,此時她後退一步,惟被告側身用右膊撞她心口,她向後跌並隨即雙手扶着「龍門架」兩側,但被告繼續用右上臂撞她,最終被告自行後退並進行安檢,胡婉鴻起初稱忘了歷時多長,後改稱約數秒。胡婉鴻稱向後跌時感到「好似暈一暈」,事後心口及上肩疼痛,稍作休息後繼續工作,同日下午因擔心情況惡化而報警處理,及後送院。

被告稱當日3名保安均戴上口罩,「我未見過呢位證人,相都唔似佢」,裁判官王證瑜提醒被告有權盤問證人,亦有權保持緘默,她思考數秒後決定堅持「公民抗命」,不向證人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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