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記者藏催淚彈殼萬用刀等 無牌管彈藥罪成准保釋候判 (12:47)

一名「香港學生媒體」男記者涉於前年11月在西灣河港鐵站藏有38枚催淚彈彈殼、彈頭、萬用刀等,他否認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管有物品意圖摧毁或損壞財產兩罪受審,案件今(11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王證瑜接納被告管有萬用刀等是緣於他的專注力不足、過度活躍症、過度獲取囤積症,裁定他管有物品意圖摧毁或損壞財產罪名不成立;惟不接納他管有彈藥是用以在家展示作為裝飾品的辯解,裁定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罪成。

王官考慮被告周敏(27歲)的精神狀況後批准他保釋候判,押後至7月23日判刑,其間索取背景、精神科及心理報告。

王官在裁決時稱,被告於凌晨時分帶同萬用刀、鎅刀等進入被破壞的港鐵站,然而辯方證人精神科醫生撰寫的報告指出,被告患先天性及終身自閉症譜系障礙、專注力不足、過度活躍症、混合型焦慮抑鬱症、過度獲取囤積症,其背包內物品過量、誇張,均受其精神問題影響,王官最終接納醫生說法,而被告是否有意圖摧毁或損壞財產存有疑點,遂裁定罪名不成立。

王官續稱,不接納被告稱管有彈藥是用以在家展示作為裝飾品的辯解,因精神科報告沒提及被告會有此作為,加上他以往囤積的薯條盒、報紙、施政報告等非用來展示,即使被告認為自己是記者,其行為亦與展示無關,裁定罪成。

辯方冀法庭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王官稱感化令不能反映案件嚴重性,而被告在2015年曾因非法集結及阻差辦公罪而被判最長的240小時社會服務令,故拒絕要求。

相關報道︰記者涉藏催淚彈殼萬用刀等受審 辯方爭議強迫症致儲物 非意圖毁財產(4月15日)

相關字詞﹕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 管有物品意圖摧毁或損壞財產 記者 香港學生媒體 編輯推介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