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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經理騙客買保單獲近6700元佣金 虛報推薦人罪成囚3月 (20:45)

大新銀行時任財務策劃經理前年向一名顧客訛稱,開立公司戶口前需要購買保單,並在文件上虛報保單推薦人為另一名客戶經理,從中獲取近6700元佣金,經審訊後,他今(10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各一項欺詐及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名成立,判監3個月。

被告吳釗民(34歲)案發時為大新銀行財務策劃經理,於粉嶺分行向客戶推銷泰禾人壽保險公司的保險產品。兩項控罪指稱,被告於2019年1月19日向顧客劉熾良表示,購買泰禾人壽保險乃於大新銀行開立公司戶口的先決條件,意圖詐騙及誘使劉熾良購買保險;有關文件亦虛報保單推薦人為銀行客戶經理余子鋒,涉嫌意圖誤導大新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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