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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議員助理認塗鴉「光時」等 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17:09)

區議員助理去年在何文田愛民商場噴上「黑警死全家」、「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等字句,他早前承認一項刑事損壞罪名,今(10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指出被告的行為會引致仇恨情緒,一旦滋長會有很大潛在風險,判處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被告麥兆基(23歲)案發時為九龍城區議員麥瑞淇助理,他被控於去年3月2日,在何文田愛民邨愛民商場損壞該牆壁。案情指出,巡邏警員發現愛民商場牆上的啡色字句後,在附近發現被告在地下停車場遊蕩,並在身上搜出啡色噴漆。

辯方求情時稱,被告認罪後已還押3星期,已感到十分後悔,希望向社會各界道歉,並願意負上法律責任。被告亦向領展詢問是否需要為此賠償,領展回覆不需。

嚴官指出,被告的行為會引致仇恨情緒,一旦在社會開始滋長,將會有很大潛在風險;雖然案件本身性質嚴重,值得考慮監禁,但考慮被告過往背景,以及相信被告知道該行為會引致的風險,並有悔意,認為長時間的社會服務令可足夠懲處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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