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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師管彈叉彈射器彈珠罪成 還押候判索背景報告 (19:31)

前年9月,26歲設計師涉因非法集結遭警方持法庭手令搜屋,並發現他藏有彈叉、彈射器及多顆彈珠,他早前承認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但否認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受審,案件今(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劉綺雲指出,涉案彈叉及彈射器配合其他物品使用時具殺傷力,考慮被告家中藏有示威者常用物品、以及加入多個與反修例相關的通訊群組,推論他打算在暴力活動中用涉案物品傷人,裁定他罪成。被告還押至6月25日判刑,其間索取背景報告。

裁判官劉綺雲裁決時指出,被告邱俊軒(26歲)被搜出的彈叉、彈射器放在牀尾的木層架及牀底,他必然知道物品的存在,是有意圖管有;而物品經警方測試後,彈射器配合彈珠使用、用以發射如磚頭的物品時同樣具殺傷力。另被告家中的頭盔、面罩等亦與參與暴力衝突者的裝備相符,推論被告是打算在社運中用涉案物品傷人。

劉官續稱,被告在手機通訊程式上加入「反送中Fact Check Channel」、「民間武士」等多個與反修例有關的群組及頻道,其中「民間武士」群組提及針對黑社會和福建幫、「10.1要搞大啲」等;被告曾傳出一張青蛙貼圖,雖沒附帶文字,但被告房內貼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字句,認為其理念與群組相同,被告發出貼圖意指已收到訊息,代表他重視及緊貼群組,推論他打算參與群組中的暴力活動;連同被告早前承認管有無線電通訊機,均加強控方案情,裁定被告罪成。

相關字詞﹕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 管有攻擊性武器罪 編輯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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