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歲銷售員上周五(4日)涉於巴士伸手多次觸碰一名女乘客胸部,車上一名休班女警長上前協助時,疑被該男子由巴士上層拖行至下層受傷骨折,男子最終擺脫女警逃去。警方前日(7日)拘捕男子,他被控非禮及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兩罪,案件今(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控方透露女警長傷勢嚴重仍需留院,故未能錄取口供,並申請押後案件,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應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7月9日再訊,其間被告准以現金4.5萬元保釋外出。
被告謝嘉豪(32歲)報稱銷售員,被控於2021年6月4日,在西營盤皇后大道西262號外的一輛城巴7號巴士上猥褻侵犯X。他另被控於同日在薄扶林道79B號對出香港大學西閘的同一輛巴士上,非法及惡意傷害韓婉芬。
控方在庭上透露受傷女警長事後肋骨骨折、傷勢嚴重,目前仍需留院,故未能錄取口供。控方申請押後案件,以檢視包括巴士在內的閉路電視片段及索取女警長的醫療報告,並反對被告保釋,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最終批准被告以現金4.5萬元保釋外出,其間不准離港及每星期須到警署報到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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