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鄭若驊倡修例准律政司律政人員成資深大律師 大律師公會稱影響深遠籲會員表達意見 (21:25)

大律師公會今日(8日)向會員發信,信中提及律政司長鄭若驊建議修改《法律執業者條例》,容許在律政司工作的律政人員(legal officers),包括事務律師,有資格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Senior Counsel),公會鑑於有關建議對業界影響深遠,故邀請會員於7月9日或之前表達意見。律政司回覆本報查詢證實,正探討律政人員可獲資格委任為資深大律師的方案。

大律師公會向會員發出的信中提到,現行條例規定,律政人員須擁有大律師資格,才可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律政司暫時未有任何文件,進一步解釋修例建議,但政府表明建議只適用於在律政司工作的律政人員,並不適用於《律政人員條例》所列明的地政總署、公司註冊處及土地註冊處律政人員。

資深大律師 相關報道:

4人獲委任資深大律師 副刑事檢控專員林穎茜一年「升仙」:首席法官知勝任否(5月29日)

相關字詞﹕資深大律師 律政司 法律執業者條例 大律師公會 鄭若驊 編輯推介

上 / 下一篇新聞